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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业务运营监管是各国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的重点,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外资银行经营的风险及其对本国内经济、金融的影响,促进外资银行积极作用的发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谨慎性监管,其目的是控制外资银行经营的各种风险,以保证银行业整体的健康和稳固。对外资银行谨慎性监管的指标有资本充足性比率、流动性比率、贷款集中度限制等;二是保护性管制,其目的是为防范更大的金融危机的发生,而制定的一些保护和应急措施,以支持出现困难的银行,同时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这方面的监管主要有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及其他应急措施等制度;
三是限制性监管,其目的是限制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或业务量,以保护国内银行业的健康成长。
对金融机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包括: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的稳妥可靠性、流动性、盈利性,内部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