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的逻辑矛盾——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一方面,要求国家和集体不断调整各种政策和措施,关心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尽量使他们的个人利益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导人们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保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这表面上看是很理想的,但稍加分析就发现逻辑矛盾。首先看一方面,国家和集体就算有那个良好的愿望关心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尽量使得个人的利益得到发展,但是国家和集体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怎么知道每一个个人的具体利益呢?再看看另一方面,就算个人都有高尚的情操愿意为集体牺牲个人,但能保证每个人对集体利益的理解是一致的么?假如有两个个人对集体利益的理解相冲突,那么他们牺牲个人利益去保护的集体利益不也相冲突么?还有,个人属于集体,牺牲了个人也就牺牲了集体,牺牲个人利益保护集体利益也可以说是牺牲集体利益保护集体利益,这个逻辑矛盾太显而易见了。 个人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的精髓——在肯定自身个体利益至上的同时,也肯定别的个体的利益至上。当不同的个体间有利益冲突时,则平等协商。当个体遭到侵犯时,不论遭侵犯的个体是不是自身,自身都会挺身捍卫,简言之,侵犯个体就是侵犯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