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如下?
律师解答:
1、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经过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限定,在审判经过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诉讼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招致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由,使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能够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时限。3、中止审理与延时审理分别。二者的主要差别是:(1)时间分别。延时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经过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裁判前;(2)原由分别。导致延时审理的原由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时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由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分别。延时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能够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不能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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