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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经济性裁员能否适用代通知金

时间:2022-05-23 03:05:12 热传 我要投稿

经济性裁员指的是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一部分员工,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通常是迫于无赖,主要还是为了保护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从而达到度过眼前难关的目的。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确实因为经营原因需要裁员,需要提前向工会或员工说明。

(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四种经济性裁员的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只有在面临无法逾越的障碍时,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会被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及劳动行政部门驳回。

(二)经济性裁员的程序为平衡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严格的

实施审批程序,以避免企业滥用经济性裁员。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总的来说,实施经济性裁员是与代通知金没有关系的。而且两种制度不适用,裁员需向劳动部门报告。对于临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等裁员,虽然无需提前30天通知,但是仍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所以用人单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