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在线咨询一个问题:我家的房子被拆迁了,但是并不是正常的拆迁,而是被强制拆迁了,而且房子被拆的时候都没有给补偿款。就想询问一下,像这种先强拆后面补偿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涉事的房屋在被强拆前的认定性质是什么。如果说在被强拆前,该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且这个认定是合法且符合事实的,那么房屋被强拆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如果说房子在强拆前即为合法房屋,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合法房屋是不允许被强拆的。除非是遇到的非常特殊的情况,比如说拆迁等,那么房屋在被拆除前,应给与相应的补偿,才能依法拆除。
而如果房屋不得不强拆的话,也是应具备补偿决定,即拆迁双方以及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被拆迁方却不按规定搬迁;或者是拆迁方已经做了补偿决定,但是被拆迁人即不搬迁,也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被强拆的话,拆迁款其实已经提前发放到了特定账户,只不过因为特殊的原因,还不能发放到被拆迁人手里,可以说这类的强拆后补偿的行为是合法的。
以上即为“先强拆后补偿合法吗”这个问题的大致的介绍,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应该可以得知,如果流程是按照法定的来进行的,那么房屋被强拆,等事情协商处理好之后在进行补偿的行为也是合法的。所以大家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不要意气用事,有什么问题要尽快的协商好,如果实在协商不下来,就要尽快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