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关税是指一国对同本国某行业相竞争的外国商品征收的进口税。有效关税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一个概念,意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而实现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一国对同本国某行业相竞争的外国商品征收的进口税,为“名义关税”。名义关税,是“有效关税”的对称。随着发达国家深加工产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只对最终产品使用(名义)税率的保护理论已嫌不足,因为它未重视对中间投入品征税对最终产品产生的影响。有效关税理论则对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两者所使用的名义税率结构进行研究,重视关税结构对这种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净增值产生的影响。通过有效关税税率(有效保护率)的计算,研究对哪些产品生产应给予保护,并如何确定税率,衡量对不同加工层次的产品由于名义保护率而得到的保护和受益的分配比例,可以指导保护关税的结构。关税有效保护率是指一种加工产品在关税结构作用下带来的增加值的增量与其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加工增加值的百分比。扩展资料:名义保护只考虑了关税对某种成品价格的影响,而不考虑对其投入材料的保护;有效保护不但注意了关税对成品的价格影响,也注意了投入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由于征收关税而增加的价格。因此,有效保护率计算的是某项加工工业中受全部关税制度影响而产生的增值比。有效保护率是对一种产品的国内、外增值差额与其国外增值部分的百分比。这里所说的国外增值是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该商品的增值。当某产业的产品进口名义关税率高于原料的进口名义关税率时,该产业所受的有效保护率就要高于名义保护率。当某产业的产品进口名义关税率等于原料的进口名义关税率时,该产业所受的有效保护率就等于名义保护率。当某产业的产品进口名义关税率低于原料的进口名义关税率时,该产业所受的有效保护率就要低于名义保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