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罗德曼的自传《我行我素》,那里边有关于这段情史的详细描述,其中还不乏一些露骨的细节。
在这里,我们先交代一个背景,当时的麦当娜名气要比罗德曼大很多,几乎是和MJ一个级别的男女领袖。就是这样一个大姐头,却是倒追的罗德曼,最早是在1994年全明星赛时,麦当娜在电视台表态她想会会罗德曼。“我认为他实在酷死了,很能为自己活。他很真实,我想见见他。”据罗德曼回忆,大意就是这样的。
这当然是个极具噱头的事情了,于是有好事者就开始撮合两个人见面,时机也很有意思。新潮前卫的《薇碧(Vibe)》杂志邀请麦当娜当访问者,而访问的人就是罗德曼,专访及照片将做为1994年六月号的封面故事。
就这样,麦当娜和罗德曼有了第一次见面,当时这个访问在麦当娜迈阿密的家里进行的。按照罗德曼的说法,他们见面的时候,“大虫”根本没把麦当娜当成特殊的一个,就像对一个普通人打声招呼一样。不仅如此,罗德曼还直白的告诉了麦当娜不喜欢她的工作,也不喜欢她的音乐。
访问结束后,两人就开始一起拍封面照:从拍第一张照片开始就搂在一起,看得出来一见钟情用在他们身上也是合适的。当天,两人就发生了关系,而且罗德曼还留了电话号码。据说,第二天罗德曼回家之后,麦当娜就打电话来了。而且,还是不断的打,搞得罗德曼自己都有点纳闷了,他开始以为两人就是一段露水姻缘而已。
再往后事情就简单了,麦当娜和罗德曼步入了真正的恋爱关系,而且麦当娜还非常努力的想要生个孩子。罗德曼在自传里分析到,麦当娜是想要个孩子,她觉得终于找到与她相同层次的人了,因此绝对不会让机会溜掉。
总得来说,你要说为啥麦当娜会喜欢上罗德曼,我是觉得关键是罗德曼“桀骜不驯”的这个特质让麦当娜非常欣赏,认为罗德曼和自己的是一路人,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可能是麦当娜倒追罗德曼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