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的用法引号的形式为双引号““””和单引号“‘"”。它在标点符号中属于标号。一般用法有下列几种:
一、表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例如:①为了经常提醒自己,鲁迅还在书签上写了一行字:“心到、口到、眼到,读书三到。” ②“满遭损,谦受益”这句格言,流传到今天至少有两千年了。 ③下山的路上,不知谁哼起《高山青》,“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但整个游程却没有看到。 ④现代画家徐悲鸿笔下的马,正如有的评论家所说的那样,“形神兼备,充满生机。”
二、表示着重论述的对象。例如,散文的重要特点是“形散而神不散”。所谓“形散”,主要指散文的取材广泛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所谓“神不散”,主要是从散文的立意方面说的,即它所要表达的中心意思,必须明确而集中;无论散文的内容多么广泛,表现方法怎样灵活多变,无不是为表达中心意思服务的。
三、表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例如,①从山脚向上望,只见火把排成许多“之”字形,一直连到天上,跟星光接起来,分不出是火把还是星星。 ②人类在“足不出户”的时代就能够测算出,遥远的星星体积有多大,温度有多高,有些什么元素,在怎样运动。 ③云就像是天气的“招牌”,天上挂什么云,就将出现什么样的天气。 ④这样的“聪明人”还是少一点好。
此外,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例如,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朋友,人们不是说‘沉默胜于雄辩"吗?” 再看双引号里面套用单引号的两个例子。如:①“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 ②“你相信吗?那是我开车到几十里以外,一块块亲手挑选,论公斤买下,然后用汽车拉回来的。那是我们家的‘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