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头被摁进浅水坑后持木棒打死家暴丈夫,因防卫过当获刑
2021年1月21日,王某桃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长期遭遇丈夫家暴。当警察通知村干部来到王某桃所说的与丈夫发生冲突的地点时,却发现她的丈夫已经死亡。
就在前一日,王某桃因琐事与丈夫卢某起了冲突。卢某将躲在废弃老家衣柜里的王某桃拖出屋内,欲把她的头按向浅水坑,声称要淹死她。挣扎之际,王某桃顺手拿起木棒砸向丈夫……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了解到,法院认为王某桃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判决书显示,2021年1月20日,王某桃与丈夫卢某在桃源县家中因新屋赈酒。18时许,在客人离开后,卢某要王某桃帮忙捡拾碗筷,因王某桃不帮忙,二人发生争吵,卢某要打王某桃时被他人扯开,王某桃离开家快步走到废弃的老家,从后门进入卧室,躲进衣柜中。后卢某找寻至此并找到王某桃,二人发生拉扯、争吵至扭打,卢某将王某桃拖出屋,拖至东南侧房屋旁边的浅水坑,欲将王某桃头部按向水坑,并口称要淹死王某桃。王某桃挣扎并顺手拿起屋旁的一根木棒打了卢某头部一下,后两人扭打至房屋前面西侧禾场,王某桃持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致卢某倒地,又用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再拿了卢某手机离开现场回到家中。
2021年1月21日上午,王某桃报案称长期被卢某家暴。同日上午,派出所干警接待王某桃进行详细询问时,王某桃如实陈述了同年1月20日与卢某发生争吵及将卢某打倒在地的地点和经过。干警随即通知村干部寻找卢某并查看其情况,同日12时许,卢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经桃源县某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进行鉴定,死者卢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棍棒类)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桃源县法院认为,王某桃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王某桃在报案被卢某家暴时主动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卢某找到王某桃后,将其拖至浅水坑欲将王某桃头部按向水坑,并口称要淹死王某桃,后二人又扭打至屋前禾场,王某桃为了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卢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致卢某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持木棒且击打被害人要害部位,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全案,对王某桃减轻处罚。一审以被告人王某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