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那么土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要适应新一轮的经济发展的话。就需要对现有的土地进行重新的规划整理。有的时候需要被规划整理的土地不只包括一般的居民楼。土地等等,甚至还包括一些工厂企业。
根据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对合法建筑的工厂进行拆迁之前 双方是一定要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拆迁 ,还有就是在拆迁之前并没有给到我们相应的补偿的话,这样的拆迁就是违法的 。
如果是是拆迁方对我们的建筑进行强拆之后,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其补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如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是双方并没有同意的话,强拆方他所应当要负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国家规定的。
我国明确规定,任何地方都是不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如果构成的财产数目巨大、或者是人员伤亡十分严重的话,也是需要就此负到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我们的房屋甚至是工厂被强制拆迁,那么它就应当要求强拆所构成。其他的赔偿都一一给到。
这部分包括有合法拆迁所里应当要给到的那部分补偿之外,还包括有强拆所构成的不必要的损失补偿。主要有一,对于企业建筑价值的补偿,需要根据企业建筑的结构,还有折旧价值以及他本身的面积进行判定。
第二,对于产权所有人的中转和安置补偿。这部分以货币补偿的形式,政府是会按月给到我们的。
第三部分还有因为经营企业中断而造成的损伤。包括一些设备、财产、原材料等等,这些由于不合理的强拆方式构成的赔偿,都是应当要按照市场价格给到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