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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事律师-怎样才算是同居关系

时间:2022-05-31 05:38:21 热议 我要投稿

问:南京民事律师-怎样才算是同居关系

律师解答:

怎样才算是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行为叫做结婚。一般情况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后,才能确定夫妻关系。然而,由于中国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和封建思想陈规陋习的根深固蒂及改革开放后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介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同居关系。并且此种社会现象也从起初多见于农村及大学生群体到现在出现在城市中老年男女之中,并成不断增长的趋势。众所周知,只要是不同的异性主体同居生活,就必然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例如生育年龄的男女同居,就会发生生育问题。既然有生育问题,也就会出现非婚生子女问题,同时还会涉及到其地位问题,抚养问题、认领问题,以及亲属关系问题等等。即使男女双方不生育,也还会发生财产问题、债务问题等等。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解释虽然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审判人员对同居关系的法律内涵认识上的差异,出现了对同居关系如何界定及界定方法的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引发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满。因此,对同居关系的法律内涵及其如何界定进行探讨和研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极力迫切。笔者下面拟就同居关系的法律内涵及其界定问题,谈一些自己的肤浅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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