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报关流程一般分为四个基本流程: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如下图所示。
该示意图显示了一般贸易进口货物海关通关的全过程,从海关角度和进口货物收货人的角度,展示了双方各自在通关过程中相应的职责。与海关监管四个环节相对的进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过程也分为四个环节,一一对应。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报关前应准备好单证文件、货运单据,并填好报关单。
(一) 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货物进境时,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交验进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海关审核各种单证,确认符合规定要求予以接受申报。这一环节从海关角度讲是接受申报,从进口货物货主角度讲为申报进境,即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规定的单证并申请办理查验、征税和放行手续。
(二) 查验
当海关审核了各种单证予以接受申报后,货主应交验货物供海关查验。这一环节从进口货物货主角度讲为交验货物,从海关角度讲为查验货物。
在海关对所查验的货物认为符合要求后,海关开出缴纳税费的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货主在规定的地点办理税费交纳事宜。
(三) 税费计征
税费计征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要征收增值税,少数商品要征消费税。
这一环节从进口货物货主角度讲是缴纳税费,从海关角度讲是办理征收。
(四) 放行
口岸海关在接受进口中报后,经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进口税费计征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海关的监管行为结束。在这种情况下,放行即为结关。货主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口报关单提取货物。这一环节从海关角度讲是结关放行,从进口货物货主角度讲是凭单取货。自2001年1月1日起,入境货物采用新的通关模式,即先报验后通关,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