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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辞职试用期提前三天不让走怎么办?

时间:2022-05-23 05:07:22 热闻 我要投稿

一、因辞职试用期提前三天不让走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不需要单位批准。工作交接是必要的,但是这三天时间就是双方工作交接的时间,单位需要安排在这三天内交接。

试用期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

1、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

二、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综合上面所说的,试用期辞职也是需要以书面的方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只要在这三天之内把工作交接好,不管单位是否放人员工都是有权利离职的,如果单位做出违法的事情,那么员工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