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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结婚户口一定要迁到男方家吗?离婚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时间:2022-09-08 05:29:47 热博 我要投稿

问:重庆民事律师-结婚户口一定要迁到男方家吗?离婚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律师解答:

结婚户口一定要迁到男方家吗?

结婚后女方户口不是必须迁到男方家,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和规定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女方可以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了。以后有了孩子,孩子的户口也可以任意上到双方其中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除了可以迁回原籍或者是迁到经常居住地外,还有两种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离婚后户口没迁可以分财产吗?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不一定可以分财产,具体是否可以分割,由是否存在共同财产来决定。

双方离婚后,户籍是否迁出,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但是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与双方的户籍情况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也就是说,户籍登记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作为双方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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