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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事律师-可继承的房产能放弃继承吗?已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时间:2022-10-27 00:32:30 热文 我要投稿

问:上海民事律师-可继承的房产能放弃继承吗?已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律师解答:

可继承的房产能放弃继承吗?

继承人有权利放弃继承作为遗产的房屋。放弃继承的相关规定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同时,继承人可以到公证机关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已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继承的房产是可以进行买卖的。继承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但是继承人还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遗产公证和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只有经过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进行自由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可继承的房产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继承房产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遗嘱明确注明房子由多人来继承的话,是可以通过继承过户的方式在房产证上添加两人甚至多人的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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