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来“第三者”?
我不认为有“第三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独立存在。家庭成员为了工作、学习、生活,必然对社会开放,要和各种性别、年龄、地位的人打交道,天长日久,夫妻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能有新的发现而分道扬镳,致使“细胞”破裂。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说明:作为活的智能动物的人,他们既有永无止境的欲望,也有没完没了的追求——这在两性的任意一方都是无法遏制的本能行为(这种本能并非一定就是坏事。没有这种本能,世界不会有今天这样文明、完美。满足现状对任何人、任何社会以及整个自然界都不能说是一种吉兆。宇宙就是在不断的挑战中再生、更新、发展)。因为就客观世界而言,运动、竞争是绝对的,静止、稳定是相对的,破裂本身对双方都是一次解放,各自可以重新结构,自由组合。而婚姻家庭单体形式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和保险的时间表——由此可知,破裂是客观的。同时,常识告诉人们:每个人除了七窍四肢、五脏六腑属于自己之外,其它都不是非己莫属。如果硬要在谈及婚姻关系时规定出“永恒的所有权”,这就不仅撕毁了两性平等的天条,也亵渎了婚姻概念的本质。人有爱人和被人爱的权利,这是天经地义的。引力只存在相互之间,没有第三引力,故而在夫妻离合现象上谈不上有个“第三者”。此其一。其二,人们总是习惯于把两性的第一次结合形成的婚姻家庭关系看作是完美无缺的金字塔。其实,第一次形成的东西往往是粗糙的不成熟的。能掐会算且有万石之慎的先杰孔明尚有“失街亭”之误,我辈凡人后生安能一次成功?是故自古就有“恨不相逢未嫁(娶)时”之感叹。古代人封建,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如今,人可离开地球上月亮,谁还守那一套?这就进一步证明“细胞”的破裂并非是出现了所谓的“第三者”,而是一方或双方在寻觅“第二者”。
当安娜·卡列尼娜发现她丈夫“不是人,而是一架官僚机器”时,就为她与渥伦斯基的幽会鼓起了精神之舟的风帆;当普希金因无休止的追求而获得了与“莫斯科第一美人”娜坦丽的婚礼时,就为对方与丹尼士的调情埋下了种子……。因此,我赞成恩格斯的观点:道德婚姻是有爱情的。唯爱情才是婚姻的基石,唯爱情的滋养才能使婚姻之春永驻。相互之间意厚情浓,笃爱于心,夫妻之河方成有源之水,合欢之树方成有根之木。大浪可淘沙,挺拔傲风雨,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莫说“第三者”插足,便是“第三军”压境,又如之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