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案件的管辖
律师解答:
案件的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相关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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