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候,除了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否则的话是无法进行鉴定的。那么,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好了,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对于伤残鉴定所需材料的全部解答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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