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针对企业的“996”工作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明确裁定“996”工作制违法!
其实,《劳动法》对职工劳动时间的规定明摆去那儿,有谁又不知道“996”工作制是违法的呢?作为职工,只因为自己是弱势的一方不敢反抗、无力反抗罢了。处于强势地位的老板又何偿不知,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认为“996”是福报”,他们的逻辑是:别人能给你这么高的薪水吗?我能,所以你就应该给我加班加点!你养家糊口的饭碗是谁给的?是我给的,所以你就不能对加班加点有所怨言!他们就是不讲企业的利润是谁创造的!就是不讲国家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作为职工如果你略有微词,他们就会给你扣上不敬业的帽子,毫不留情地把你打入另册,让你在企业里永远别想再进步!更有狠者会立马找出各种理由给你降职降薪,施以各种挤压逼迫,让你不得不辞职走人。这就是前“996”工作制下,劳动者们的职场生存状态。
劳动者的“996”苦难到底应该由谁来解救?笔者认为:
一是依靠舆论的力量。对无视劳动者权益的“996”企业当给予曝光狠批,在广大企业中营造依法管理的氛围;
二是依靠主管部门的力量。劳动执法部门当充分履行职责,下决心处罚一批“996”企业以儆效尤;
三是依靠自身的力量。对目前形同虚设实为企业附庸的工会组织体系进行完善,使其能够真正为劳动者代言,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如果能做到上述三点,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996”违规现象,职工才有可能从“996”中解放出来。问题是现在的“996”企业到处都是,所谓法不责众,能下得了这个决心去治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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