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需要当事人前往法院进行申请的,因为其并不是法院能够自己启动的,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的,才可以强制执行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要知道,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他们之间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不同:
(一)公民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
(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7、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上述文件都应提交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看到这里,法律知识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