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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无爱无性,孤苦一生,但真的是命该如此吗?

时间:2022-05-08 17:37:31 热闻 我要投稿

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1878-1947),与鲁迅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独守空房30年,鲁迅死后又孤独地生活了11年,最终在孤独凄苦中去世。如果说她的不幸是“命该如此”,那么世人的幸与不幸运都可以用“命”来解释了,人生成败都交给“命”好了。

朱安的悲剧,与所谓的“命”没有什么关系。她是封建教育、封建婚姻制造的不幸者之一,是封建礼教“吃人”的一个例子。尽管她名义上的丈夫鲁迅猛烈地抨击这种“吃人”的礼教,却没有能力把她解救出来。

(一)鲁迅:她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朱安是绍兴城内丁家弄住宅人,娘家家道殷实,祖上还有人做过县令,与周家算是门当户对。1901年,鲁迅的母亲鲁瑞听说朱家小姐朱安顺从听话,就急忙到朱家求亲。这样,由双方父母做主,朱安和鲁迅订了婚,这一年鲁迅20岁,朱安22岁。按当时习俗,鲁迅如果不是因为家道中落,是不会这么晚才订婚的。

鲁迅是孝子,当母亲把给他订婚的消息通知他后,他并没有表示反对,只是提出要求女方“放大脚”“要识字”。因为按照当时的习俗,朱安从小就被裹了小脚,而且依照“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也没有读过书。鲁迅提的要求并不过分,鲁瑞就是听了儿子的劝告,不仅放了脚,而且识字,还喜欢读报纸、看小说。

鲁迅的母亲鲁瑞

1906年6月,鲁瑞架不住朱家的一催再催,以自己生病为由,把鲁迅从日本骗回来,让他与朱安成亲。鲁迅回来才知道,朱安没有放脚,也没有学认字。因此,鲁迅三弟周建人回忆:“我大哥的失望是难以形容的。”为了不让母亲为难,鲁迅还是与朱安行礼如仪,成了亲。亲友们贺喜时,鲁迅回答说:“是我娘娶(儿)媳妇。”后来,他曾对朋友说:“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供养她,爱情是不知道的。”

新婚的鲁迅拒绝与朱安同房,婚礼四天后就回日本去了。1910年,鲁迅回国后在绍兴中学堂任教时,与朱安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两人仍旧形同陌路。鲁瑞回忆说:“他们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时不多说话,但没有感情,两人各归各,不像夫妻。”

鲁瑞想弥合儿子和儿媳之间的鸿沟。她问鲁迅,朱安有什么不好?鲁迅摇头说:“和她谈不来。”鲁瑞问怎么谈不来,鲁迅说:“和她谈话没味道,她有时还自作聪明。”鲁迅举例说:有一次,我告诉她,日本有一种东西很好吃。她说,是的,是的,她也吃过。其实这种东西全中国都没有,她怎么吃得到?谈话不是对手,不如不谈……鲁瑞听完儿子的解释,也无话可说了,只好任凭儿子的婚姻那样持续下去。

朱安刚到北京时的照片,当时大约40岁左右

1912年,鲁迅到民国教育部任职。在北京,鲁迅独自一人住在绍兴会馆,朱安留在老家侍奉婆婆。1919年,鲁迅买下北京八道湾81号的房子,回家卖掉家中老屋,接母亲鲁瑞和朱安到北京定居。他的散文《故乡》就是讲的这件事儿,可是文中没有一个字提到朱安。此后7年,鲁迅与朱安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在同一口锅里吃饭,相互之间的关系却没有丝毫改善。1926年,鲁迅与许广平南下。此后,到鲁迅去世,十年间他只在两次回北京探望母亲时见过朱安。

从1906年结婚到1936年鲁迅去世,两人这种奇特的“婚姻关系”保持了30年。鲁迅虽然不厌嫌朱安,但还是按照旧道德的要求,尽力扮演好“朱家姑爷”的角色。比如朱安娘家遇到困难时,他会寄钱予以资助;朱安的侄子要找工作,他会帮忙;朱家也常给鲁迅家寄一些绍兴的土特产,两家的亲戚关系还是过得去的。但对朱安,鲁迅只把她视为母亲的“礼物”。

(二)朱安:我也是鲁迅的一件遗物朱安早年的情况,留下来的不多。1948年3月24日,北平《新民报》以《鲁迅夫人》为题,刊登了一篇文章,里面附有一篇出自“森君”之手的“朱安小传”,用文言文写成,其中写道:朱安的父亲“精刑名之学”,可能是一位“绍兴师爷”。朱安“工女红,守礼法”,“以女子无才为德”。从这些记述推断,朱安是受的正统的“三从四德”的封建教育,养成了温顺软弱的性格。

朱安迁居北京后,鲁迅已是名作家,交往面扩大。俞芳是鲁迅同乡朋友俞英崖的二女儿,与鲁迅一家交往比较多,记录了不少朱安的情况。1923年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后,迁出八道湾11号的住所,暂住到砖塔胡同61号,与俞芳姐妹租成了邻居,当时俞芳还是个12岁的小女孩。俞家姐妹和鲁迅夫妇相处很好,1924年鲁迅搬到西三条21号后,两家人还经常来往,俞芳称鲁迅为“大先生”,称朱安为“大师母”。鲁迅离开北京后,从1930年2月开始,19岁的俞芳开始为朱安婆媳代笔给鲁迅写信,并帮助朱安记录家庭账目,直到1935年俞芳去杭州教书。

鲁迅的母亲鲁瑞(右二)与俞芳(右三)等人合影

在俞芳印象中,朱安是这个样子: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脸形狭长,脸色微黄,前额颧骨略突出,看似带几分病容,眼睛不大有神且有些下陷,脚缠得很小,打扮比较老式,平日少言寡语,少有笑容,比鲁迅的母亲还衰老,给人“未老先衰”的感觉。因此,俞家姐妹起初都不敢与她接近。

过了一段时间,朱安与俞家姐妹熟悉起来。俞芳发现,朱安为人很善良,对鲁迅很尊重,但在鲁迅面前有严重的自卑感,对鲁迅生活上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鲁迅生病时,会变着法做鲁迅爱吃的饭菜,但她自己却不吃好菜。一年冬天,朱安给鲁迅做了新棉裤,放到鲁迅床上,但鲁迅拒绝穿。朱安还私下托鲁迅的学生孙伏圆劝鲁迅穿上,免得冻着,但依然无效。

俞芳为朱安婆媳记的账

朱安和俞芳谈过几次心里话,给俞芳留下较深的印象。一次,朱安告诉俞芳,鲁迅搬离八道湾11号的时候,曾问自己是留在八道湾的房子里,还是回绍兴娘家,如果回娘家,鲁迅会按月寄给生活费。朱安想了一下说:八道湾我不能住,因为你搬出去,娘娘(指婆婆鲁瑞)迟早也跟你过去,我独个跟着叔婶侄儿侄女过算什么?再说婶婶是日本人(指周作人和周建人的日本妻子),话都听不懂,日子不好过啊。绍兴娘家我也不愿去。再说你搬到砖塔胡同,总要有人替你做饭、洗衣、缝补、扫地啊,这些我能做,我要和你搬过去。就这样,朱安跟着鲁迅到了砖塔胡同的家。

鲁迅和许广平定居上海后,给母亲鲁瑞寄来照片并报知这个消息。鲁瑞自然很高兴,在场的俞芳偷眼看朱安,发现她并没有不愉快的表情。有一天,俞芳和朱安私下谈起这件事儿,朱安平静地说,我早就想到了。俞芳问:“那你以后怎么办啊?”朱安了激动,她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说到这里,朱安心情是悲凉凄楚的,她打了一个堪称经典的比喻,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可见,朱安对鲁迅是彻底死心了。

鲁迅买下西三条21号的房子后,朱安也跟着搬了过去,并且在这里度过了她生命中最后的23年。当时,一位名叫荆有麟的青年作家和鲁迅来往较多。鲁迅家的老妈子曾向荆有麟的妻子讲过鲁迅“夫妇”在这里的生活状态:大先生与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话,早晨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答应一声“哼”;中午太太喊先生吃饭,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觉迟,太太睡觉早,太太总要问,门关不关?这时节,先生才有一句话,“关”或者“不关”。

朱安在下西三条21号院子里的照片

1944年,朱安由于生活极度困窘,听从周作人的建议,准备出售鲁迅留在西三条21号的遗物和藏书,上海文化界人士委托唐弢、刘哲民前往北平解释劝阻,在北平照顾鲁迅家属的宋琳带着两人去见朱安。当宋琳说明来意后,朱安先是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激动地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这样的话,让人听来何其凄楚!

(三)鲁迅: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既然这样,鲁迅为什么不离婚呢?

实际上,鲁迅的一些朋友和学生都劝他和朱安离婚,让朱安回娘家,负担她的生活费,不要和她一起做封建婚姻的牺牲品。鲁迅则为朱安考虑得更周到,他解释说:绍兴习俗,一个嫁出去的女人,如果退回娘家,人们就认为这是被夫家“休”回去的。那么,这个女子的命运将不堪设想。家族的歧视、舆论的谴责,将无情袭来。同时,她娘家的社会地位,也将一落千丈。对于一个软弱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打击一般很难抵挡,有很多人竟会用自杀来了此一生。

换句话说,鲁迅如果和朱安离婚,等于把朱安逼上死路,鲁迅是不能这么做的。朱安是封建婚姻的受害者,鲁迅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们之间没有爱情,鲁迅能给与朱安的,只是一个名分,和生活费用的保障。

鲁迅与朱安一生没有合影,这是拼在一起的

朱安一直到死,都顶着一个“鲁迅夫人”的名分。朱安是看重这个“名分”的。周海婴出生后,朱安很高兴,因为她自己虽然没有儿子,但周海婴也算是自己的儿子。自己死后,周海婴可以给烧纸、送庚饭、送寒衣,不会成为孤魂野鬼。在别人为她代笔写给周海婴的信中,她有时会署名“母周朱氏”。周海婴在写给朱安的一封信中,开头也是直接称呼她为“姆妈”。这无疑给朱安很大安慰。

鲁迅生前,会按月把母亲鲁瑞和朱安两人的生活费寄过去,保障她们在北平的生活。鲁迅去世后,许广平照样继续给她们二人寄生活费。1942年前后,由于许广平在上海被日本宪兵逮捕,再加上兵荒马乱,邮路、交通不便,耽搁了给朱安寄生活费(鲁迅母亲1943年去世),才闹出出售鲁迅遗物的事。许广平很快就筹到钱,让人带给朱安,制止了鲁迅遗物被出售的事情发生。此外,鲁迅生前的好友(如沈兼士)也资助一些。对与鲁迅没什么关系的人送的钱,朱安本着“宁自苦,不愿苟取”的信条,是拒收的。一次外是1946年春节期间,蒋介石派中央党部秘书长郑彦芬送去10万法币(当时大约可买大米800斤),朱安收下了。因为郑彦芬告诉她“委员长所赐,不敢辞”。

1947年6月29日,朱安在北京西三条21号去世。去世前三个多月,她请人代笔给许广平写信,交代了自己的后事,希望自己死后能与鲁迅合葬,丧事想请许广平、周建人和周海婴料理。去世前一天,她向宋琳口授遗嘱,第一条就是要求把自己与鲁迅合葬。这是她仍在强调自己“生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然而,由于兵荒马乱,朱安的要求没能得到满足。

1947年7月29日《新民报》对朱安的报道

朱安去世前夕,《新民报》记者采访了她。谈到鲁迅,她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谈到许广平,她说:“许先生待我极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不断寄钱来。物价飞涨,自然是不够的,我只有更苦一点自己,她的确是个好人。”

朱安在孤苦中去世了。《新民报》的报道说:“朱夫人寂寞的活着,又寂寞的死去,寂寞的世界里,少了这样一个寂寞的人”“她无声息的活了69个年头,如今又无声息的离开了人间。然而,她确曾做了一件让人钦敬的事:鲁迅死后,任凭穷困怎样逼迫她,也不忍卖掉鲁迅先生的遗物……”

朱安孤苦一生,无爱无子女,该怎么评价呢?她和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女性一样,善良而又软弱。

是她“命该如此”吗?这样说是太过虚无缥缈的玄学论调。

是鲁迅造成的吗?当然不是,鲁迅自己也是这段婚姻的受害者。

是许广平造成的吗?当然不是,许广平认识鲁迅之前,朱安已经与鲁迅的这种关系就已经维持了20年了。

如果找一个答案,鲁迅1919年1月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一篇《随感录》,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引用了一位青年写的一首题为《爱情》的诗:

我是一个可怜的中国人。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我有父母,教我育我,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我有兄弟姊妹,幼时共我玩耍,长来同我切磋,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但是没有人曾经“爱”过我,我也不曾“爱”过他。

我年十九,父母给我讨老婆。于今数年,我们两个,也还和睦。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

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儿罢!”

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这首诗是对封建婚姻的血泪控诉。鲁迅说:“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鲁迅是“醒过来的人”,所以这也代表了他的心声。

如何看待这样的婚姻呢?鲁迅说:

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旧账如何勾消?我说,“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