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异同在哪?
1、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不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满足4个要件:
① 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
② 当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
③争议事实是过失行为;
④过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此概念涵盖了有过失和无过失的所有情形,体现了医疗纠纷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排除了发生在医疗行业的其他纠纷,如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医疗设备和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仲裁、劳动纠纷等。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
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分级标准是什么
1、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医疗方面的一些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比较明确的,比如说仲裁,还有就是诉讼以及私底下协商都是可以的,实际上医疗纠纷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中就包括有医疗事故,还有一些其他的纠纷。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是不同的,唯一的相同点就是两者都只发生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两者的不同点范围以及发生后处理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可以私下协商,可以一上诉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