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主要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团委会议和团员(团员代表)大会。
1、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委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
3、集中精力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指导团委各部门及各团总支做好经常性工作。
4、抓好团委班子建设,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内部团结。
5、经常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
6、指导年度和学期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做好工作总结及经验推广。
7、定期主持召开团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8、负责团委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9、完成同级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