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二、轻重伤鉴定。
三、成伤机制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五、酒精含量检验。
六、安全性能检验。
七、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八、辆定型鉴定。
九、痕迹鉴定。
十、指纹鉴定。
十一、微量物质鉴定。
十二、物证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一、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二、轻重伤鉴定。
三、成伤机制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五、酒精含量检验。
六、安全性能检验。
七、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八、辆定型鉴定。
九、痕迹鉴定。
十、指纹鉴定。
十一、微量物质鉴定。
十二、物证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