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之诉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买卖合同的卖方负有举证证明已交付货物的责任,买方负有举证证明已支付货款的责任。卖方完成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应当履行按照约定付款的义务,买方主张已经全额付款给卖方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为原则,但亦有例外,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诸如口头的即时买卖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诉讼,那么就需要主张者承担起诉的责任,只有拥有合法的证据,那么自己的胜诉权利才会依法的受到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尽可能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