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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2-05-30 14:16:10 热文 我要投稿

问: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妨碍刑事诉讼,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社会危险,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刑事拘留职能机关一般由公安局派出所管辖(少数职务犯罪属于检察院管辖);逮捕的职能机关是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2)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在此阶段,被刑事拘留的人可能构成犯罪。逮捕是已经由公安调查清楚,基本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核实了批准逮捕,这里表示基本有罪了。(3)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4)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最长不超过30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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