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官司怎么打?
律师解答:
“打官司”法律术语称为诉讼,起诉、审判和执行是进行诉讼即打官司的三个最基本的阶段。打官司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的重要手段,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选择打官司维权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如何打官司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解答吧。
1、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或调解)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为签收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且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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