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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处理流程保险理赔

时间:2022-05-24 20:06:09 热文 我要投稿

开车上路出现一些小事故,一般可参照以下步骤来处理事故理赔问题。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