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容分辩。
⒈ 不容分辩。
引元 马致远 《青衫泪》第四折:“那虔婆不由分説,把妾嫁与茶客。”
《红楼梦》第七七回:“那几个妇人,不由分説,拉着 司棋,便出去了。”
许地山 《凶手》第一幕:“大哥醉了,看见小生,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
⒈ 不容许分辩解释。也作「不容分说」。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众人不由分说,夹嘴夹面,只是打骂。」
《儒林外史·第四三回》:「那些人驾了小船,跳在盐船上,不由分说,把他舱里的子儿盐,一包一包的,尽兴搬到小船上。」
1、最近,却不由分说的,梦见起我的小学同学,那些这么多年来不曾怎么想过的人。潜意识中,变得异常思念他们。
2、我们全都不由分说地卷进了一场宏大的实验。
3、一个保安拉住那男人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赶了出去。
4、各种音乐体裁不由分说地走进我们的听觉世界。
5、妈妈一定要我陪她去找老师,不由分说地拉上我就走。